2007年11月国航澳洲航线悉尼墨尔本散客特价机票
销售范围:中国大陆
旅行日期:2007年8月6日—2008年01月10日
(旅行日期以航程中第一航段的旅行日期为准)
一.销售价格表(货币单位:CNY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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航程 |
票价类别 |
销售价格 |
最长
停留期 |
回程OPEN |
改期费 |
退票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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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程 |
往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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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/上海-悉尼/墨尔本 |
经济舱 |
4200 |
6000 |
1年 |
允许 |
—— |
10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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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--- |
5600 |
6个月 |
3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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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00 |
5200 |
45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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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900
(仅限留学生、新移民使用) |
---- |
10JAN |
*重要提示*
2.使用此产品新移民和留学生价格的旅客在国航实际承运航段可享有40KG免费托运行李,在“ALLOW”标注“40KG”;留学生在姓名后须加注“SD”;在“NOT VALID AFTER标注:“10JAN”。
4.此产品航程仅限北京/上海始发到澳洲航班。
二.规则
01.旅客资格
新移民、留学生。出票时对新移民应查验移民签证或移民纸,对留学生应查验学生签证或入学通知书,并将相关证明复印件分别附在会计联、乘机联后。
04.航班适用条件
(1)不适用于CA3051、CA3052代码共享航班。
16.变更费用
(1)自愿变更航班或日期:
1)去程不允许改期,回程在最长停留期内定妥相同舱位,改期费见销售价格表。
2)仅中国国内航段改期:对应舱位免费改期。
(2)自愿变更舱位:
1)子舱位变更:G/Q/L/K/H/M/B每递增一个子舱位收取子舱位变更费CNY600。
2)升舱:经济舱子舱位G/Q/L/K/H/M/B提高至F/C/D/Y舱时,先按照子舱位变更至B舱,再根据销售手册中B舱与F/C/D/Y 舱的差价收取。
(3)自愿延长最长停留期:不允许。
(4)自愿退票:
1)客票完全未用:客票上第一航段的航班起飞前退票,扣除退票费CNY1000.00,余额退还旅客。客票上第一航段的航班起飞后退票,收取退票费CNY1000,再加扣CNY200.00,余额退还旅客。
2)客票部分使用:
(A)仅使用单程:退款金额=销售价格-退票费-本产品中相应舱位OW销售价格。
(b)仅使用国内段:退款金额=销售价格-退票费- CA国内段Y票价。
(C)任意方向上仅使用SPA航段:不允许退票。
(D)仅外航SPA航段退票:不允许退票。
(E)Q舱客票部分使用:退款金额=销售价格-退票费-本产品中L舱OW销售价格。
19.儿童、婴儿折扣
(1)成人陪伴儿童折扣:为成人适用销售价格的75%。
(2)无成人陪伴儿童折扣:不适用。
(3)无座婴儿折扣:不适用。